第二十三章 打蒙了 (第2/2页)
“我能去对付阿甘。”
“道格要求你把精力都放在进攻上。”
“阿甘可不会只把精力放在进攻上。”
“阿甘是中锋,你是后卫,听从教练安排。”
乔丹点头同意,乔丹本人还是很喜欢柯林斯的。
原因很简单,柯林斯把乔丹捧在手心,球都要求过乔丹的手,他在球队有无限开火权,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没有哪个球员会不喜欢这样的教练,能随心所欲的打球,而不是被教练耳提面命的,整天吆喝来招呼去。
这是乔丹应得的待遇。
但杰克逊并不认为比赛应该这么打。
他很想和乔丹说:“阿甘在波特兰不是这样的,他虽然得很多分,但他在出手选择和防守上更加理性,且稳定的可怕。”
但杰克逊没有说出口,他不想让乔丹不开心。
在芝加哥公牛,让乔丹不开心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到了晚上七点多,开场仪式结束后,双方的比赛终于要开始了。
杰克逊坐在场边,从头到尾他都注意着甘国阳,唱国歌时他瞪大眼睛盯着天花板凝望。
脱掉运动外套站上球场时,他健硕的身材充满了爆发感,他比那个时代所有球员看起来都要强壮,如猛虎一般。
杰克逊是个非常敏锐的人,他对篮球,对世界,对人,有一套属于他自己的独特看法。
他出身于虔诚的基督教家庭,父亲是个传教士,可他却离经叛道,做一切和传统相悖的事。
这种生活时常会带来痛苦,巨大的失衡感让他需要从违禁药品和宗教中获取慰藉。
最终他发现篮球这项运动可以让他在这两者之间获取一种平衡,尤其在塑造一个冠军球队的过程中。
团队球类运动总是这样,无时无刻不被矛盾所充斥。
进攻和防守,内线和外线,年老和年轻,快与慢,高与矮,最激烈的矛盾,塑造最激烈的比赛,也成就最伟大的冠军。
在一支球队中,传统和叛逆的糅合,能塑造一个完美的球队,和一个完美的球员。
杰克逊知道,迈克尔-乔丹有这样的潜质。
但同时他心里清楚,阿甘已经是这样的人了。
双方跳球,比赛开始了。
开拓者迅速拿到球权,甘国阳突然朝前场冲去。
德雷克斯勒一个迅速的甩传到篮下,甘国阳接球轻松扣篮得手!
芝加哥体育馆的音量被往下调了一格。
开局如此迅速的失分,让柯林斯瞬间焦躁起来。
第一个回合他就从凳子上站起来,到场边督战。
菲尔-杰克逊轻轻摇头,这个主教练太沉不住气了。
公牛在整体实力上本来就不如开拓者,开局还不抢先机。
现在看到阿甘开局一副要吃人的样子,你急了吧?
早干嘛去了。
杰克逊是了解甘国阳的,这样受人瞩目的大赛,赛前芝加哥媒体还对阿甘冷嘲热讽的,人家能不往死里打?
你还想照方抓药,正常攻防,开局就等着被阿甘摁着揍吧。
果不其然,甘国阳第一节打得非常勇猛,他就是冲着得分来的。
接球后都是面筐强突,顺畅的西科玛步,接简单实用的脚步动作,挤到篮下后,小勾手,上篮,或者造犯规。
单节一口气拿了14分,开局打了公牛一个18:6。
而乔丹开局手感一般,开拓者严密的包夹让乔丹没有好的出手机会。
这场乔丹是想带动队友,好好打一场,赢下比赛。
哪知道阿甘开局这么猛,暂停后,柯林斯马上对阿甘开启包夹,可也不管用。
手感来了,挡都挡不住。
双人包夹,夹哪边他就走另一边,走不通就来硬的,用力量往里顶。
力量优势在甘国阳这里展现的淋漓尽致,也能看出他开局就狮子搏兔,不和伱玩花里胡哨的,立刻换取球队的开局优势。
首节打完,开拓者33:21,领先公牛12分。
甘国阳拿下17分,3个篮板球和1次助攻,把柯林斯给打蒙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