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四面楚歌 (第1/2页)
安如松走过去,看了看烤盘里烤着的肉串,心道:感情是bbq。
“你把洋葱和蒜切了,”见他走过去,赵景胜朝着旁边的菜板耸耸下巴,说道。
安如松听命行事,走到菜板旁边操刀切菜,嘴里则是问道:“景胜哥,今天是不是有什么喜事?不然的话,你怎么会有兴致弄这烤肉。”
“哈哈,我就是高兴,”赵景胜瞅瞅他,笑道,“嗯,也算是有喜事吧。”
“哦,说来听听,让我也跟着高兴高兴,”安如松打趣道。
“你没听说吗,柳泰民那家伙的遗产调查结果出来了,”赵景胜也没遮遮掩掩的,他直接说道。
“多少?”安如松好奇的追问道。
“房产、存款再加上股票,”赵景胜朝他眨眨眼,说道,“各种乱七八糟的加在一块,总计超过了3700亿韩元,当然,其中最主要的部分,还是他手里所掌握的大母山集团的股份。”
“啧,”安如松啧叹一声,心里头替韩美妍难过。不过再仔细想想,这些遗产能有四分之一到她手里就不错了。
韩国的遗产税可是5000万韩元就起征的,且税率高达百分之五十,这一笔税就能把柳泰民全部遗产的半数拿走了。
至于剩下的,如果柳泰民之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韩美妍应该还可以通过打官司之类的手段,从柳太和手上多分走一些财产,若是柳泰民之前留有遗嘱,那她估计能拿到的财产,就相当有限了。
“现在柳家很乱,”赵景胜笑的很是开心,“柳泰民生前的私人律师朴贤哲,拿出了一份据称是柳泰民留下来的遗嘱,按照这份遗嘱列出的遗产分配方式,柳太和能够从遗产中得到大母山集团核心,也就是大母山控股近百分之二十七的股权,从而成为大母山集团实际上的掌控人。”
之前,安如松了解过大母山集团的股权布局模式,这家综合性的企业集团与韩国绝大多数的企业集团一样,都搞了相当复杂的交叉控股模式,而其核心,便是大母山控股。
从实际上看,大母山控股本身并不具备任何的实业资产,它就是掌握着一大堆企业的股权,但其对每一家企业的控股又是有限的。
举个例子,比如说大母山控股本身只掌握着a公司百分之十几的股权,还达不到绝对控股的程度。但它同时又掌控着b、c、d、e,等一系列公司的部分股权,而这些公司的手里,又各自掌握着a公司的一部分股权,最终统计下来,它就能够对a公司实现绝对控股了。
当然,这个例子举得有些简单,也不太恰当,但意思就是这个意思。
另外,柳太和作为柳泰民最为看重的一个继承人,他自己手中便掌握着大母山控股的一部分股权,而他的哥哥,也就是依旧蹲在狱中的柳太明,同样也有一部分大母山集团的股份,只是数量肯定不多罢了。
再者,柳泰民生前的时候,还有一系列的“股东伙伴”,这些伙伴手里,可能都掌握着大母山集团的一定股份,只是他们的身份不适合站出来持有大母山集团的股份,比如说那些与大母山集团关系密切的官员、议员什么的。所以,他们的股份也是由柳泰民代持的,而股东本人则只享受分红。
正是通过这样的一系列操作,柳泰民才能以不到百分之三十的集团股权,牢牢掌控着大母山集团这样一个拥有几十家分支企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现在,柳泰民暴死,新一代集团的领导人没能顺利的完成权力交接,其后续将会出现的一系列麻烦,是早就注定了的。
赵景胜在说到柳泰民的私人律师宣称前雇主有遗嘱的时候,之所以会笑的那么开心,就是因为这份遗嘱的突兀出现,不仅解决不了大母山集团内部的麻烦,相反,它还将加剧内部矛盾的喷发。
朴贤哲的确是柳泰民生前的私人律师不假,他甚至已经为后者服务半辈子了。可那又怎么样呢?谁能证明这份遗嘱是真的?谁又能证明这份遗嘱是柳泰民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遗留的?谁又能证明柳泰民在立下这份遗嘱之后,没有转立第二份遗嘱?
最关键的一点是,柳泰民在生前从未宣布过这份遗嘱的存在,它就是朴贤哲自己拿出来的,这家伙不过就是柳泰民的私人律师而已,有权力这么干的吗?
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估计也就柳太和自己会表示认可,作为他的兄长,人还在监狱里的柳太明,即便是再懦弱、再缺魂,肯定也不会认可接受的。
另外,柳家又不是只有他们兄弟两人,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拿不到好处,肯定也不会认可这份遗嘱的。说到底,这份遗嘱的出现,本身就说明柳家乃至于大母山集团内部的财产纷争,已经从水下上升到的水面了,它甚至已经变得白热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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